2013年10月9日 星期三

林志玲欲望清單 戀愛擺首位

【聯合報╱記者杜沛學/台北報導】
       
扛著「第一名模」的封號,林志玲總被當成是愛情遜於工作的女強人,她接受「VOGUE」雜誌專訪,被要求列出夢想的欲望清單,想談戀愛果然是首選,表示喜歡幽默、積極的男人,「因為那會讓妳覺得他活得很快樂,我渴望和他一起看著陽光的方向,一起快樂。」

林志玲說:「對我來說,愛與被愛一樣重要,以前總追求著細水長流,但最近突然有種對於passion的渴望,覺得即使短暫,也是一種愛情。」她覺得人因記 憶而存在,就算戀愛短暫,也能留下燦爛回憶,更表示:「所以我現在如果喜歡一個人,會主動去表達,不成功也沒關係,我覺得能夠說出來是很好的事情。」

除了愛情,38歲的志玲姊姊雖覺得能有自己的小孩很好。因想回饋社會,她成立「志玲姊姊慈善基金會」已2年多,但她慚愧忙於工作,大部分事情都是基金會的伙伴在執行,「但我絕對會把越來越多的心力放在這裡,因為我真的很想要把它做好。」


林志玲渴望戀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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